【補學分費】109-1學分費繳費單請於10/7至10/30自行上網列印並完成繳費

轉達本校出納組公告「請於10/30前自行列印學分費繳費單並完成繳費」。

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加退選後,學分費需補繳者,

請於109年10月7日10月30日止自行至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

列印學分費繳費單並完成繳費。

 

如欲使用信用卡網路繳費,請至https://school.bot.com.tw

點選「信用卡繳費」或信用卡語音繳費(繳費方式請參閱繳費單上之說明),

只須記下銷帳編號,不需繳費單,即可輕鬆繳費。

逾繳費期限無法使用信用卡,且將不開放郵局及超商繳費。

 

學分費欲辦理退費者,親至出納組辦理,或 "線上填寫" 您本人的帳號資料,由出納組統一核退。

《註:請使用本人之金融帳戶,以免影響全體退匯款時效》。

 

依本校學則第三章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依期限繳交學分費及其他費用者,所選科目予以扣考登記。

 

本校出納組完整公告:請按我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