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本校研究發展處辦理111學年度科技部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
一、獎勵對象:當年度本校博士班一年級新生,不含在職進修學生。
二、獎勵名額:1名。
三、獎勵期間:111年9月1日至115年8月31日止,獎勵期間自博士班一年級起至博士班四年級止。
四、補助經費總額:1,200,000元(分年核定)。
五、申請資格與方式:
(一)申請資格:
1、經本校博士班甄試、考試就讀博士學位,成績優良及具有研究潛力且英語能力達一定程度之一年級新生,
不含在職進修學生。
2、錄取當年度博士班外籍生亦適用。(不含大陸地區學生)
(二)申請文件(請檢附相關佐證資料):
1、優秀博士生獎學金申請表
2、近兩年內英語能力證明影本測驗成績須高於(含)以下程度,全民英檢中高級(GEPT)複試、多益測驗(TOEIC)750分、
國際英語測驗(IELTS)5.5級、或BULATS成績ALTE Level 3等國際性英語能力測驗。
B2級以上英語考試檢定及格,可參考教育部公告英語能力檢定對照表)。
3、大學及碩士班或同等學歷之成績證明。
4、最近五年內已發表之學術論著(最多五篇,餘可列表供參考),論文以外國文字撰寫者,須附加中文摘要。
5、碩士畢業論文一份(無碩士論文者,得以相當之學術論著代替)。
6、研究所所長推薦函一份。
(三)申請方式:將申請文件及相關佐證資料,於111年9月20前送至本所辦公室(民生校區五育樓東側4樓),
俾利所務會議進行初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