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訊息】教育部函因應疫情影響有關碩博士學位考試、考試方式及修業年限等彈性配套措施

轉達本校註冊組通知,
【轉知】教育部函因應疫情影響有關碩博士學位考試、考試方式及修業年限等彈性配套措施

依教育部111615日臺教高通字第1112202563號函,因應疫情影響暫停實體課程期間,
有關碩博士之學位論文撰寫、考試方式、修業年限及收費等彈性配套措施如下:

一、
有關碩博士班學位考試申請時間、論文定稿繳交時間、
教師就學生學位考試成績登錄及學生辦理離校時間等,
  因應疫情、校園狀況、生師需求等個別狀況得彈性調整。

二、
碩博士學生學位考試如採線上(同步視訊)方式進行,應注意維持考試之公正公平公開。

三、
原已依學校規定期限提出申請於110學年度第2學期舉行碩、博士論文考試,
並預定於該學期畢業者,
  得由學校衡酌個案受影響之情形延長修業年限,
111930日前通過學位考試及完成離校手續者,視為110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
  倘未能於
111930日前完成者,則視同延畢,應依學校規定補繳111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

四、
針對修業年限將於110學年度第2學期屆滿且確受疫情影響研究之碩博士生,
得專案申請延長修業年限,以延長一學期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