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訊息】修訂本所研究生參與學術活動實施要點第四點
本所研究生參與學術活動實施要點,第四點論文發表及參與的積點標準,
第(一)款修正為「學術專書:每
本
最高12 點(
需經本所兩位教授進行審定提出建議分數後,提所務會議審議
)。
國立屏東大學教育行政研究所研究生參與學術活動實施要點(113.03.11修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