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校手續】轉達本校註冊組有關1051研究所口試及離校手續規定

轉達本校註冊組有關1051研究所口試及離校手續規定

105學年第1學期研究所口試及離校手續規定如下:

1051離校手續相關期限

日間碩士班

博士班

口試日期最後期限

106/1/15

106/1/31

離校手續線上申請

106/1/25

106/1/31

最後離校日

(2學期開學日)

106/2/13

106/2/13

請務必於106/1/25前線上提出離校作業,因系統於2/1會轉換自次一學期,學生就無法於線上 提出離校。

依據研究生共同修業辦法第11條略述:逾期未辦妥離校手續者,視同該學期未畢業 ,

其未達修業年限者,次學期仍應註冊,並於次學期結束前辦妥畢業離校手續,

否則 該學位考試以不及格論,依規定退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