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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教育部公告「學位論文品保機制」八項措施

轉達教育部「學位論文品保機制」
教育部推動8項措施,督導各大學積極強化學位論文的品保機制

一、增設調整系所審查將納入學位品保機制。
二、未妥善處理學術自律之系所將調減招生名額。

三、揭露各系所學位論文不公開的比率。【論文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

四、揭露以特殊條件遴聘口試委員的原則及人數比率。

五、學位論文指導教授及所屬系所應予課責。

六、規劃開發及共同採購期刊論文比對系統供學校運用。

七、落實學生進行學術倫理教育。

八、主動查處論文代寫情事並依法裁罰。

依本校博碩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第七點:
1、經審定委員會審定被檢舉人學位論文確有抄襲、代寫或舞弊等違反學術倫理情事屬實者,
   經教務會議決議,由教務單位撤銷被檢舉人畢業資格及學位,且於校內網頁公告註銷並以書面通知追繳已發之學位證書;
   另將撤銷與註銷事項,通知其他大專校院及相關機關(構)。
2、前項情形應函知國家圖書館及本校圖書館撤下被檢舉人紙本論文及電子檔案;其有違反其他法令者,並應依相關法令處理。
3、經撤銷畢業資格並註銷學位者,以退學論處,即使未屆滿修業年限,亦不得回校繼續修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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