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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 表單

校園美景

一、申請論文指導教授

《 學位論文應符合專業、並確實嚴守學術倫理 》

 1. 碩士班論文指導教授之聘請與更換,研究生依規定填具申請書後,由所務會議依研究生之研究方向與教授之學術專長決定之。

 2. 碩士班論文指導教授之聘請,應以本所專任助理教授以上之教師為優先。指導教授為本校兼任教師者,
     應有本校專任教師協同共同指導。

 3. 碩士班論文指導教授為一人,有必要時,指導教授得推薦遴聘協同指導教授共同指導學生。

 4. 本所教師指導碩士班研究生每班至多3名,所外教師(含校外兼任教師))指導碩士班研究生每班至多2名。

 5. 論文寫作之格式請參照「論文結構與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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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論文指導教授申請書  word圖示    odt圖示  1. 論文結構與格式  word圖示     odt圖示
 2. 更換論文指導教授申請書  word圖示     odt圖示   2. 學位論文封面書脊格式規範與樣本  word圖示     APA第七版體例
 3. 更換論文題目申請書  word圖示    odt圖示  3. APA第七版體例  APA第七版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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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請論文計畫發表

《 學位論文應符合專業、並確實嚴守學術倫理 》

 1. 論文計畫考試委員為2人(必要時得3人), 指導教授為當然委員。

 2. 校內評論1人,由指導教授加倍推薦,經所長聯繫後擇定之。

 3. 論文研究計畫發表之起訖時間
     第一學期:自該學期註冊日並完繳費起至一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學期:
自該學期註冊日並完繳費起至七月三十一日止

 4. 申請日期和發表日期須間隔至少一週以上,以利行政作業。

 5. 請備妥校內外評論委員之「研究計畫本」(送評論教授及指導教授),連同「論文計畫發表申請書」向所辦提出申請,
     務必備齊所需資料才予受理。

 6. 發表當天請自行準備「計畫發表審查表」(每位委員各一份),並於口試前30分鐘到場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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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論文計畫發表申請書  word圖示     odt圖示  2. 計畫發表程序  word圖示     odt圖示
 3. 計畫發表審查表  word圖示     odt圖示  4. 計畫發表聘函  word圖示     odt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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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學術倫理數位課程

 1. 自104學年度起入學研究生於申請論文口試前必須完成「學術倫理數位課程」,並通過測驗取得修課證明後,
     至校務行政系統登錄申請線上審核(如附件操作說明),再檢附修課證明至所辦進行檢核,始完成審核作業。

 2. 修課訊息請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3. 本校註冊組學術倫理專區

 4. 本校博碩士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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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學術倫理數位課程修課說明
 2. (學生端)學術倫理課程審核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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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請論文口試

《 學位論文應符合專業、並確實嚴守學術倫理 》

 1. (1)論文計畫發表與論文考試須相隔三個月,且(2)公開發表論著(符合本所研究生參與學術活動實施要點之規定)、
     (3)修習學術倫理數位課程通過測驗取得修課證明,完成校務行政系統學術倫理審核作業
     (4)依本校學生提送論文之專業符合檢核機制,提送本所學術委員會審核論文符合專業,才可申請論文口試。

 2. 本所研究生申請論文口試前,應經本校圖書館規定之論文比對系統比對(Turnitin或快刀),本所碩士班論文比對相似度指數
     需為30%以下,並經指導教授簽名。
     A. 圖書館「Turnitin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以英文撰寫論文者適用。
     B. 圖書館「快刀中文原創性比對系統」以中文撰寫論文者適用。

 3. 請自行下載填寫「論文考試申請表」及「論文考試委員推薦書」,予指導教授簽名後送至所辦辦理,申請表須於口試前十四日
     送交所辦,連同「論文口試本」、「論文比對結果」、「本所學術護照」、出席參與「快刀中文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課程證明」
     向所辦提出申請,務必備齊所需資料才予受理。

 4. 論文考試之申請起訖時間:該學期註冊日並完成繳費起
     第一學期:口試日期十四日前
     第二學期:口試日期十四日前

 5. 論文考試截止日期
     第一學期:一月十五日前
     第二學期:七月十五日前

 6. 論文考試申請時,請自行至校務行政系統查核學分數是否已全部修畢。

 7. 口試當天請自行準備「論文口試評分表」(每位委員各一份)、「論文簽名頁」、「論文成績繳送單」、「畢業申請書」
     等表格各一份,並於口試前30分鐘到場準備。

 8. 口試結束後,請將「論文口試評分表」、「論文簽名頁」、「論文成績繳送單」、「畢業申請書」等表格交至所辦,
     以利後續行政程序。

9. 請特別注意,學位論文本之論文封面及書脊、成績繳送單、論文簽名頁、畢業申請書、
     論文比對報告書、論文比對結果檢核表、論文授權書,以上表件之論文題目連同標點符號務必相符一致,
     且所有簽名務必親筆簽名,勿電子簽章(教務處不受理電子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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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論文考試申請表  word圖示     odt圖示  2. 論文考試委員推薦書  word圖示     odt圖示  
 3. 論文口試評分表  word圖示     odt圖示  4. 論文口試程序  word圖示     odt圖示
 5. 論文簽名頁  word圖示     odt圖示  6. 論文簽名頁(雙指導教授)  word圖示     odt圖示
     論文簽名頁-《夜碩》            論文簽名頁(雙指導教授)-《夜碩》      
 7. 論文成績繳送單        8. 論文成績繳送單(雙指導教授)      
     論文成績繳送單-《夜碩》            論文成績繳送單(雙指導教授)-《夜碩》      
 9. 畢業申請書  word圖示     odt圖示 10. Turnitin論文比對相似度指數頁(範本)  
     畢業申請書-《夜碩》  word圖示     odt圖示       快刀中文論文比對相似度指數頁(範本)  
11. 本校學生提送論文之專業符合檢核機制    12. 論文類別之替代論文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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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辦理離校手續

 1. 口試通過且修改完成後,請至所辦拿取「論文簽名頁」紙本,並將完整論文檔案轉成pdf檔上傳至圖書館。
     後續程序請參考「論文繳交流程」。

 2. 辦理離校時請至校務行政系統填寫線上離校手續申請,並於規定之時間內辦理完成,
     上學期為下學期註冊日,下學期為8月15日。

 3. 本校研究生學位論文上傳前,應經論文比對系統比對,本所碩士班論文比對相似度指數需為30%以下,並至校務行政系統上傳
     「論文比對結果」及「論文上傳同意書」,由圖書館審核,研究生通過後,再進行上傳至「博碩士論文系統」之數位論文審核。
     《研究生無需持正本至圖書館核驗,紙本比對結果經指導教授親筆簽名後,由註冊組/進修教學組收件。》

 4. 自109學年度起辦理離校手續時必須填寫「研究生繳交學位論文比對結果檢核表」,
     並經由研究生本人、指導教授與系所主管簽名確認比對結果,(請親筆簽名,勿電子簽章)
  
於離校前將論文比對結果及學位論文依學制繳交至本校註冊組(日間學制)/進修教學組(進修學制),
     始完成離校手續領取畢業證書。

 5. 自109學年第2學期起,研究生於辦理離校時必須繳交「本校學位論文授權資料庫廠商調查聲明書」,併同論文授權書
     (本校及國圖論文授權書各1份),由本校民生校區圖書館典閱組收件。

 6. 論文轉檔及上傳說明,請至圖書館網站之國立屏東大學 碩博士論文系統」查詢。

 7. 論文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如果涉及機密、專利事項或其他法律規範而不得提供者」,
     請提送「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

 8. 離校手續流程說明請自行下載參考。

 操作說明下載  操作說明下載
 1.  論文比對作業說明  2.  論文上傳同意書、論文比對結果上傳操作說明
 3.  論文系統上傳方式說明  4.  論文建檔與管理操作手冊
 5.  國家圖書館臺灣碩博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使用手冊  6 . 教育部有關論文延後公開相關訊息
 7.  離校手續流程
      離校手績流程-《夜碩》
 8.  論文繳交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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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論文上傳同意書        2. 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      
 3. 學位論文比對結果檢核表        4. 學位論文授權資料庫廠商調查聲明書      
 5. 本所畢業論文封面用紙型號    (112學年度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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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獎勵研究成果發表

1.  本所研究生於在學期間投稿至科技部一至三級之刊物並獲得刊登,得於刊登之日起一個月內檢具刊登相關證明,申請本獎勵金。
     同一篇刊登之稿件不得向其他單位重複申請獎勵,違反規定者應悉數繳回已領取之獎勵金。

    (1)需以本所博、碩士班研究生名義投稿,並為獨立作者或與本所教師共同發表。
    (2)獲科技部第一、二級刊物之刊登,每篇論文獎勵金新臺幣二萬元。

    (3)獲科技部第三級刊物之刊登,每篇論文獎勵金新臺幣八仟元。

    (4)獲匿名雙外審且字數超過15,000字以上刊物之刊登,每篇論文獎勵金新臺幣四仟元。相關刊物之名單,本所另行公佈之。

    (5)凡與本所教師共同發表之論文,非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獎勵金為原額度之一半。   

2. 研究生於在學期間投稿國立大學或學術研究團體辦理之研討會並獲得口頭發表,得於研討會辦畢之日起一個月內檢具相關證明,
     申請交通補助費。

    (1)需以本所博、碩士班研究生名義發表,並為獨立作者或與本所教師共同發表。
    (2)
交通費補助以高鐵車票費用為主,若研討會辦理之地點無高鐵站,則以臺鐵自強號費用補助之。

    (3)
每位研究生每學期以補助二次為限。

 3. 上述支應之事項,若經費超過2萬元(含)以上需提所務會議審議通過,始得予以補助。本獎勵自108學年度第2學期起適用,
     若因專款經費不足,本所得酌減獎勵金額或不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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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獎勵研究生研究成果發表申請書  word圖示     odt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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