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須知】113學年度第1學期碩士在職專班學生註冊、選課須知
轉知--113學年度第1學期碩士在職專班學生註冊、選課須知
一、註冊日期:113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註冊日(113年9月2日)。
二、學雜費繳費單列印,請同學於113年8月5日開始自行上網列印。
1、操作方式:學校首頁→相關連結→學雜費專區→繳費單列印(連結臺灣銀行)
網址: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 (bot.com.tw)→請點選左邊連結→代收類別按下查詢→
選擇高屏→選擇111932國立屏東大學(學雜費)→輸入【身分證字號】、【學號】及【識別碼】
(預設值為生日,7位數字,例如民國70年5月3日請填0700503)→
輸入【圖形驗證碼】,按下確定登入→畫面出現相關繳費資料,
欲列印繳費單,請點選【產生PDF繳費單】後,稍待幾秒,將會出現一對話框,
詢問要直接開啟或存檔,檔案開啟後,以A4紙張列印即可。
2、繳費期限:舊生113年8月5日至9月2日止。新生113年8月5日至8月16日止。
3、繳費或列印收據有任何問題,可電洽學校出納組(08-7663800,分機13303)協助處理。
三、辦理就學貸款:
1、請至臺灣銀行入口網站(https://sloan.bot.com.tw),
填寫申請表/撥款通知單,列印申請表/撥款通知書後,於113年9月2日前至臺灣銀行各地分行辦理對保。
並於開學日起 2 天內(9 月 2 日至 3 日)持註冊繳費單及臺灣銀行貸款撥款通知書,
至職涯發展暨教育推廣處進修教學組繳件審核確認完成註冊。
2、就學貸款相關說明,請詳閱附檔註冊選課須知第2頁。
四、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附件註冊選課須知。
五、學雜費減免申請公告及注意事項,請見附檔。
六、新生需於完成繳費及註冊手續,具有學籍後方可申請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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