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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繳學分】107學年度第2學期3/11~3/22補繳學分費

補繳學分費

註冊繳費單內已將舊生第1次選課之學分費併入,

最後1次加退選結束後,需補繳學分費者,請於最後1次加退選結束2週後,自行上網列印繳費單繳費,

繳費期程:3月11日至22日止

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請按我連結

(繳費方式與繳交學雜註冊費時相同)

 

退還學分費

學分費欲辦理退費者持本人郵局存摺影本親至出納組辦理,

或"線上填寫"您本人的帳號資料,由出納組統一核退。

《註:請使用本人之金融帳戶,以免影響全體退匯款時效》。

 

本校出納組完整公告(含繳費方式):請按我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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