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繳學分】107-2學分費繳費單請於3/11至3/22自行上網列印並完成繳費
轉達本校出納組公告「請於3/22前自行列印學分費繳費單並完成繳費」。
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加退選後,學分費需補繳者,
請於108年3月11日至3月22日止自行至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
列印學分費繳費單並完成繳費。
如欲使用信用卡網路繳費,請至https://school.bot.com.tw,
點選「信用卡繳費」或信用卡語音繳費(繳費方式請參閱繳費單上之說明),
只須記下銷帳編號,不需繳費單,即可輕鬆繳費。
逾繳費期限無法使用信用卡,且將不開放郵局及超商繳費。
本校出納組完整公告:請按我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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