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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志光慈善會111學年度「莘莘向榮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轉知志光慈善會111學年度「莘莘向榮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一、宗旨:
  志光教育科技集團本於「關懷人本.回饋社會」的理念成立志光慈善會;為協助莘莘學子、培育優秀人才,

  特設置大學院校獎助學金,以鼓勵優秀學生,敦品勵學、精進向上。

二、對象:大學院校在學學生(含碩士班及大學部)。

三、金額:每名新台幣12,000元

四、申請資格:

  1.全國在學之碩士生或大學生。(日、夜間部皆可,不含大一新生)

  2.檢具完整一學年之成績(110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學期),平均學業成績、操行成績皆達80分以上者。

  3.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4.除成績證明外,另可檢具相關資料(如自傳、獎狀、低收入證明)作為審核之參考。

  5.條件相當者,具低收入證明者擁有獲獎優先順位。

  6.為擴大幫助對象,本獎學金限未曾獲本會頒獎者申請。

五、申請辦法:

  1.一律採取「網路」申請及上傳相關證明審核資料。
  2.申請時,須同時附加上傳相關的申請資料或證明資料,以利審核委員審核,超過期限不再受理。

六、附加資料上傳: (相關蓋印的證明資料,須以彩色掃描後上傳)

  1.指定資料:以下2份證明,為必要項目

   (1)成績證明書1份 (請向校方申請,並蓋校印)。

   (2)在學證明單1份 (學生證上如無加蓋111年第1學期註冊章,須另向校方申請加蓋註冊章或開立在學證明)。

  2.其他參考資料:(如有檢具者,亦可一併上傳) 

   如自傳、獎狀、低收入證明、證照、社團活動、專案活動執行、學習興趣….等,可代表個人特點的資料。

  3.上傳的附加資料以「一份合計 5MB內的PDF檔」為主。

七、申請時間:111年9月26日至10月15日止。

八、頒獎:

  1.經志光慈善會審查委員核定後,預定於11月5日公佈獲獎名單,並擇日統一頒發。

  2.獲獎者須親自出席領獎,否則視為棄權。

九、其他注意事項:

  1.錄取名額由本會審查委員會做最後核定。

  2.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本會修訂公佈之。

  3.避免報名截止日網路流量易壅塞,請同學提早完成報名及上傳作業,系統關閉後,不予授理報名或重傳。

十、連絡方式:

  志光慈善會 張小姐 電話:04-22208718

   E-mail:zero@public.com.tw

  詳情請至:https://www.public.com.tw/Enterprise/charity-new0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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