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學分費】113學年度第1學期補繳學分費、辦理退學分費(10/15前)
轉達本校出納組-113學年度第1學期補繳學分費、辦理退學分費(10/15前)
一、補繳學分費:
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加退選後,學分費需補繳者,
請於113年9月28日至10月15日止自行至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請點此連結),
【登入時代收類別請輸入111932】
列印學分費繳費單並完成繳費,謝謝您。
繳費方式:信用卡、台灣銀行各地分行臨櫃、超商、郵局或ATM 轉帳繳費。
(超商、郵局因銷帳較慢,需5-7個工作天才入帳,請儘早完成繳費。)
逾繳費期限無法使用信用卡,且將不開放郵局及超商繳費。
依本校學則第三章第十四條第三項:
學生未依規定於期限內繳交學分費及其它費用者,所選相關科目予以扣考登記。
二、申請退學分費:
學分費欲辦理退費者,親至出納組辦理,或"線上填寫(請點此連結)”您本人“的帳號資料,由出納組統一核退。
《註:請使用本人之金融帳戶,以免影響全體退匯款時效》。
三、若有繳費問題請洽出納組邱小姐08-7663800分機1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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