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學分費】109-1學分費繳費單請於10/7至10/30自行上網列印並完成繳費
轉達本校出納組公告「請於10/30前自行列印學分費繳費單並完成繳費」。
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加退選後,學分費需補繳者,
請於109年10月7日至10月30日止自行至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
列印學分費繳費單並完成繳費。
如欲使用信用卡網路繳費,請至https://school.bot.com.tw,
點選「信用卡繳費」或信用卡語音繳費(繳費方式請參閱繳費單上之說明),
只須記下銷帳編號,不需繳費單,即可輕鬆繳費。
逾繳費期限無法使用信用卡,且將不開放郵局及超商繳費。
學分費欲辦理退費者,親至出納組辦理,或 "線上填寫" 您本人的帳號資料,由出納組統一核退。
《註:請使用本人之金融帳戶,以免影響全體退匯款時效》。
依本校學則第三章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依期限繳交學分費及其他費用者,所選科目予以扣考登記。
本校出納組完整公告:請按我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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