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校手續】轉達本校註冊組有關1051研究所口試及離校手續規定
轉達本校註冊組有關1051研究所口試及離校手續規定
105學年第1學期研究所口試及離校手續規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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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離校手續相關期限 |
日間碩士班 |
博士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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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日期最後期限 |
106/1/15 |
106/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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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校手續線上申請 |
106/1/25 |
106/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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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離校日 (第2學期開學日) |
106/2/13 |
106/2/13 |
請務必於106/1/25前線上提出離校作業,因系統於2/1會轉換自次一學期,學生就無法於線上 提出離校。
依據研究生共同修業辦法第11條略述:逾期未辦妥離校手續者,視同該學期未畢業 ,
其未達修業年限者,次學期仍應註冊,並於次學期結束前辦妥畢業離校手續,
否則 該學位考試以不及格論,依規定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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